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综合保障部

之江学院场馆(教室)使用审批表


19-06-26 00:00  点击:[]

之江学院场馆(教室)使用审批表

使用单位: 日期: __________

项目内容

使用场馆(教室)

使用时间

规模人数

使用要求(可附页)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场馆(教室)管理部门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与资产管理部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部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保卫部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后勤经营与发展中心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保障部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外单位项目须提前一周填写审批表,并报场馆(教室)管理部门(体育场馆使用报体育军训部审批,教室借用报教务部审批)。

2、使用多媒体设备报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审批,如涉及学生宿舍住宿,需报学工部审批。

3、安全责任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须做好安全工作。

4、项目开展中若涉及服务费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5、本审批表一份,由综合保障部统一管理,复印件发相关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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