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综合保障部

关于预防流浪猫狗伤害的通告


18-11-14 00:00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学院一直高度关注校园内流浪猫狗问题,也积极与柯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合作开展捕捉工作。由于学院系开放型校园,个别师生主动投食,校园内流浪猫狗问题难以解决,对师生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近期学院也发生了三起流浪猫抓伤师生事件。为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预防流浪猫狗伤害事件再度发生,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远离流浪猫、狗等动物学院内人员众多,校园内的流浪猫、狗受逗玩或惊吓,容易对师生发起攻击,给师生人身造成伤害。故请远离校园内猫狗,切勿触碰猫狗,勿主动向猫狗投食。

2、如遇猫狗伤害,请立即到医院接种疫苗。校园内流浪猫狗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其身上带有许多病菌,如遇伤害,请立即就诊。

3、校园内禁止饲养宠物。根据《绍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校园内(行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为犬类禁养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狗、遛狗(包括宠物犬、烈性犬)。此外,按照学院规定,寝室内不允许饲养宠物,如有发现,依相关规定处理。

4、禁止校外人员带宠物进入校园。有违反者,学院按违反《绍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5、近期学院将联合柯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校园内猫狗捕捉工作,请广大师生予以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告。

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