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综合保障部

关于办理2019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通知


19-03-19 00:00  点击:[]

根据省直公发〔2014〕15号和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教职工相关情况具结及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

1.未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2.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教职工相关情况具结及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3.调整类教职工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附件3)。

交表时间:2019年4月15日前交综合保障部行健楼217室

联系电话:

综合保障部? ?0575—81112598 蒋老师

组织人事部 0575—81112527 王老师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相关情况具结及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doc

2.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

3.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

4.关于办理2019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相关说明

5.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