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综合保障部

综合保障部组织开展《问责条例》专题学习


17-04-14 00:00  点击:[]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2016年9月5日,学院综合保障部党支部召开党员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院党委书记郑雅萍、副院长陈金友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13条内容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详细学习,并结合自身的本职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大家表示,综合保障部的工作涉及到校园基本建设、修缮、房产、公共资源等管理,一定要严格规范办事程序,本着对学院和领导负责,全力服务好广大师生,保证学院领导不因综合保障工作失职失责而被问责。

郑雅萍就学习《问责条例》提出三点意见:①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是要和党委班子成员一起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把责任传递给各二级党组织,并分解到组织人事、纪检办、校办(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②要悟深悟透、充分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学院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团结班子,建好队伍,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自身做起,使问责严起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③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从严治党的政治行动转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履好职、尽好责。

会前,陈金友对暑期综合保障线的工作进行了小结,并对开学前的综合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近期图书馆党支部、后勤综合党支部都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