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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01    点击次数: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院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的落实,创建无烟文明校园,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及《浙江省爱卫办 浙江省文明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浙江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校园的创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使广大师生自觉戒烟,有效降低校园吸烟率,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范围

    全院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等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无烟校园的创建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学院控烟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及分工如下:

    组 长:陈金友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林祥 冯志红 朱卫新 伍建国 孙小权

    杨友东 杨怀娄 何朝阳 汪俊东 宋汉卫

    宋国琴 陈伦华  林世军 斌 周群芳 单小忠

    宗晓晓 宁  徐 曾继优 褚华东 蔡铁峰

    廖先明

    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控烟办)设在校园建设与管理部,控烟办设控烟巡查员2名,各部门、单位指定控烟监督员1名,学生督查员由学工部(团委)统筹安排。

    办公室主任:曾继优

    控烟巡查员:蔡杭峰、黄晓东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无烟校园的创建工作。

    成员:为各部门控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单位控烟工作的宣传、动员及落实。

    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制订院内控烟的相关制度,督促控烟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全院的控烟监督。

    四、创建内容

    (一)宣传动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控烟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世界无烟日及经常性的禁烟控烟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展板、视频播放等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控烟知识,让广大师生人人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人人增强控烟意识。

    (二)措施落实

    1.制定《之江学院校园控烟管理办法》(见附件1),全院师生均要遵照执行。

    2.全院师生在学院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

    3.学院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识,并禁止摆放烟具。

    4.对学院的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并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各部门、单位必须配备控烟监督员一名(见附件2)。

    6.学院外包单位人员(基建施工、商铺、食堂档口从业人员等)在院内禁止区域吸烟,由主管部门负责劝阻和管理,情节严重的要对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三)强化督查及巡查

    控烟办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禁烟场所吸烟现象进行巡查、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3)。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控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创建标准

    参照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见附件4)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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