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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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之江嘉苑”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点击次数:

    各位教职工:

    我院教职工购买的“之江嘉苑”住房,现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经与区城投集团、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协调,现就不动产权证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之江学院服务期已满五年的349人(户)教职工按通知要求进行产权证办理;在之江学院服务期未满的27人(户)教职工的产权证办理另行通知(发票更换正常办理,办证大概延迟到12月下旬)。

    二、购房发票更换、产证办理材料发放及办证咨询

    (一)城投集团及综合保障部12月5日至6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在图书馆一楼“之江云”师生服务中心大厅提供购房发票更换、产证材料发放及办证咨询服务。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手中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全款购房收据现场办理。

    2、请本人凭身份证(委托他人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领取相关办证材料。

    (二)逾期未更换购房发票的请携带身份证及手中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全款购房收据自行到城投公司A幢403室财务科更换。

    (三)逾期未领取办证材料的请本人凭身份证(委托他人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在12月6日至14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到综合保障部(行健楼217室)签字领取相关办证材料。

    三、全款购房的教职工本人携带齐全的办证材料到不动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办证;按揭贷款购房的教职工先到不动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后,将相关资料送至放贷银行。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由银行或本人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证。(具体办证流程见附件1)

    四、权证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综合保障部,联系人:曾继优,电话(办):0575-81112771,手机:13588705017(短号605017)。

    附件:“之江嘉苑”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