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范围:
1. 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读研的,且未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浙江工业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
2.已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补贴的教职工;
3.未办理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的退(离)休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的职务职称需高于配偶且住房面积未达标;
4.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读研,且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实物分房的教职工。
请上述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交校园建设与管理部(行健楼217室,联系电话:8111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