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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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2026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2    点击次数:

    根据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且无“实物分房”的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附件1)和《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已申领引进人才购房安置费的教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从省直或杭州市其他单位调入学校且在原单位已有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人员不需要填表申领,直接办理账户转入手续。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的教职工:

    1.填写《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2.调整类教职工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还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附件3),以调高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

    交表时间:2026年5月8日前交校园建设与管理部(行健楼217室)

    联系电话:

    校园建设与管理部  0575-81112598  蒋老师

    人事部   0575-81112810  曾老师

    注:

    1."新人"指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浙江工业大学事业编制无实物分房教职工。

    2.已申领引进人才购房安置费的教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

    3.“新人”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补贴有限额,限额与职级享受面积正相关。当账户中的补贴累计至限额时,补贴自动停止


    附件1:省直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3: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docx

    附件4:填报说明.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doc

    附件6:单身具结书.docx 

    附件7 省直批建份额表.docx 

    附件8 省直涉部队情况证明.docx 

    附件9 省直异地政策性住房情况证明.docx